讓我寫小說觀簡直就是要我的命,但有的小說家確實可以條理清楚把自己的小說觀念寫出來,我沒有這方面的才能。真要是逼我寫小說創作談也只好胡言亂語,說一些似是而非、模稜兩可,我自己也不知道就裡的話。我曾經說過小說是「胡扯蛋」,寫小說也就是作家下蛋。你要問一隻母雞為什麼會下出一個蛋來,這個蛋在肚子裡產生了怎樣的化學、物理反應,牠喝了什麼樣的水,吃過什麼樣的糠和高粱米,這對母雞來說太痛苦了。這也就等於讓小說家來分析自己遵循什麼規則寫小說是一個道理,是很痛苦的。

越是玄妙的小說觀念越是不可信,包括能把自己的小說觀念講得玄而又玄的作家,我覺得他的東西可能對評論家有用,但是對讀者沒有任何幫助。我現在的小說觀依然是稀裡胡塗的,隨著小說的發展,首先讓我感動的肯定是一個畫面,一個驚心動魄的細節,甚至是人臉上一次微妙的表情,或是非常漂亮的句子。(莫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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