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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會覺得閱讀時的自己好花心,又想要這個又想要那個,每次在書店選書老覺得自己在選妃(後宮佳麗太多了orz) 再加上我的壞習慣是書店一定要逛得很細很細,從進門處的新書,架上排列整齊的書到奇怪偏僻的書店角落,當然文具禮品也會認真逛,啊啊我的強迫症好像都發揮在這上面。

有時看到不整齊或是亂放還會皺眉,好多次跟朋友或跟銀快去逛書店,逛沒幾分鐘就看到我們各自開始幫店家排書,折到書腰的整疊拿起來重放,放錯地方的也該歸位,倒下的應該扶正,還有同一本書不要在同一排書裡被分隔兩地之類的,幾乎是一種直覺的職業讀者病。

買書的時候在書店千挑萬選,真正把書買回家,在家閱讀的時候也總是有著各種糾結,我常常抱著整疊書(外加筆記本跟一包色彩繽紛的筆和標籤貼),一下子搬去客廳一下子搬回房間。結果總是看沒幾頁又寫了一堆筆記跟延伸而出的想法,最後書還是沒看完。

當然我們跟每一個買書人一樣,總是有書看不完跟買不完書的困擾,每次買新書時難免就會天人交戰,想著上次帶回家的那本書好像還沒看完,可是又好想要這本那本的,有時就糾結得很痛苦

後來我慢慢學會,書其實不見得要看完。

第一是當初買這本書時想得到的東西是什麼?如果買了之後發現整本書裡面自己真正想要的只有10%,那就看一看取走那10%就好,若是剩下90%也很吸引你,那我們就愉快的把這本書徹底享用一番,但若剩下的部分其實讓你覺得很不舒服或看不太下去,這個時候,就要做出必要的犧牲或捨棄。

就像你租了一部片子或一本書,看了幾頁之後發現天啊那整個踩住你的地雷,再看下去你就要生氣砸電視或砸書了,這個時候是要繼續看下去給他機會呢?還是不要浪費時間了,直接跟這本書說掰掰呢?(好歹放自己的荷包一條生路)買書其實也是一樣的。

第二就是,很多人想要學會速讀或是想要看書看得更快一點,覺得只要能夠做到看得快一定可以看得完,但是否能夠看完一本書真正重要的並不是裡面有多少知識含量,也不是那本書多有意義,更不是看得快就好,而是那本書到底有多吸引你?

常常可以看到很紅很暢銷的書,可是跟自己不對Tone,心裡雖然知道它好,可真的太硬太乾太澀讀不下去(或是心中充滿各式各樣吐槽),偏偏又覺得自己應該要看完它(但沒人規定我們真的得看完阿,又不是要交作業,交作業也不是鉅細靡遺的抄完整本,而是正確無誤的傳達書中的概念吧)

課外書這種東西,其實真的沒人規定一定要跟著別人一起看,或是別人看過我們就一定要看,當然我們也都有朋友是越紅的東西越不碰的,不過呢,某方面我覺得書跟人也有時間早晚的緣分問題。

有些書太早看會看不懂,有些書要對的時間遇到了,才能真正讓那些文字和背後的東西進入心裡,相遇得太早固然容易錯失或錯看,相遇太晚倒是還好,因為人大多是有經驗了,才能夠體悟到啊我當初如果先看到這個就好了,但是那個當初就真的是不存在的,因為人在當下的時候是不可能想到要去看那本書的,更別說是記取前人的叮嚀或教訓了。(身邊人的話都不一定聽得進去了,但若沒有摔過幾次人也不會成長,就是因為曾經摔過,之後的體悟才會更加深刻,也更能把那些感動放進心裡)

曾經看過一本速讀的書,那個作者每一年都要弄出五百本書的提案,他用很簡單的方式教人速讀,但是同時也提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,就是人們看書到底需要的是看完了很多書的「量」?還是透過閱讀去刺激自己的想法,繼而產出或得到的部分?

想要書讀得快其實很簡單,就是不需要每個字都在腦海中唸出來,也無須反覆背誦,字是一句一句看而非一個字一個字看,我以前看書非常快,尤其是小說,常常十萬字只需要二十到四十分鐘左右就看完了(幾乎都是一段一段看),但是現在書越看越慢,有時甚至不會刻意把書看完,因為每一次看書的時候,都是在接觸一個新世界,許多自己未曾發現或是不是那麼在意的東西,常常閱讀時會被一些句子打到,接著就延伸出一大堆東西,我很喜歡那些知識和思考碰撞的過程。

據說某名作家讀書的時候都是一本書翻翻翻,突然看到一個不懂的東西,啊實在太想弄懂他了,就去查那個東西,結果一本連一本,最後身邊攤放了一大堆看了一半的書。姑且不論這些書是不是最後通通都被看完了,還是就停留在每一次追逐知識的狀態中,但是這種像追著蝴蝶跑的感覺實在非常迷人。

對現在的我來說,閱讀像是一種在有趣的森林中探險,試著從文字的樹林中找到那隻飄逸的蝴蝶的旅程,雖然不是每一次都找得到靈感的蝴蝶,但有時也會遇到很多意外的驚喜或驚嚇,這也是閱讀最有趣的地方了。

大多數的人不會因為只去了一座城市的一角,就認為自己該把這個城市每一寸土的都踩過一遍才叫去過,如果一本書在相遇那時讓你心動了,有些書讓你在看見它的時候就忍不住要買回家成為自己的寶物,有些書則讓你覺得,他就像另一個人的蝴蝶,那麼就算那隻美麗的蝴蝶從你身邊飛過,你可能也會覺得啊好美喔,可是不一定會帶回家吧

同樣的,家中已經有的書也是一樣。很喜歡近藤麻理惠的「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」那本書,在思考自己為什麼對這本書這件衣服有感覺,為什麼會因為這個那個而感動或心兒怦怦跳的過程,其實就是在尋找自己的那隻蝴蝶。

如果這本書可以讓你找到自己的蝴蝶,那就好好的帶回家,好好的去冒險,如果曾經非常非常喜歡的書,蝴蝶早就已經遷居或離席,或是早已收進我們內心的收藏櫃,那也可以好好把那本書放下來。

要知道,我們閱讀是為了什麼呢?既然不是去看一部電影或是選擇其他的冒險,而是去翻閱一本書,那也得記得,每一本書都是為你揭開一個世界的,進入一個世界不需要門檻,也不需要資格,同樣的,取走了自己想要的寶物,追著自己的蝴蝶跑也沒什麼壞處,重點是自己要享受那些過程,並且覺得開心。我覺得這才是閱讀最重要也最有趣的部分了。

 

文:沒力史翠普 圖:tumbl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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