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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作久了有時候會出現「回不去了」的狀況

像是看自己的舊稿會有「我居然能寫出這種東西」或「我居然寫了這種東西」(兩個意思差蠻多的XD)

過去喜歡的梗可能過個一兩年就膩了或不喜歡,過去不喜歡的題材或用句可能有一天覺得特別順眼好用,過去的坑或用句當時也許愛不釋手,但如今看來卻可能覺得特別累贅雕琢沒重點之類的。

回不去不見得都是壞的,也有可能是我們成長了,用字進步了,或是對故事的看法改變了,不管怎樣,有時候該捨棄就該捨棄,該前進就繼續前進

學會取捨,也是想要進步所必須做出的選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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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沒力史翠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