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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9-05 Cheers雜誌 168期 文/李欣岳


2006年,我離開待了10年的瑪莎.葛蘭姆舞團,決定回台灣創立「拉芳.LAFA」,那年剛好35歲。30多歲時的我,即使已當上國際知名舞團的首席舞者,想要的東西都有了,還是不滿足,覺得我不應該就只這樣。當我還在葛蘭姆時,一種身體只能說一種語言,我很想去試試看,去說更多的語言。

這段回台灣成立舞團的時間,前後大約3年多,一方面推廣舞蹈教育,另一方面,則是邀請國際知名舞者來台合作,結果卻一敗塗地,最後,我決定把舞團停掉。

當時,我的企圖心很大,想創造不一樣的新生代與舞台,卻沒想到錢燒得那麼嚴重。我自己也會想,為什麼自己的要求要那麼高?包括對教室、舞台規格、技術配備、後台要求,覺得只有自己是瘋子,這一切要求都是不合理的。後來想說,好吧,就這樣子做,但痛苦的是自己,因為再回頭來看作品時,會討厭自己:為什麼要接受所謂的「差不多」?


要堅持,代表要有錢、有體力燒,最後真的沒有辦法,只好全部切斷,演出沒有演,合約沒做完的,全部賠錢。


我開始體會到:原來做這些美好的事情,在給予的時候,要先照顧好自己,不可以把自己和大家綁在一起,結果一下水就一起沉船。沒有能力愛自己,就沒有餘裕去照顧別人,做不到這點,所有雄心壯志都是空口白話。

我向來是個很能自我打氣的人,那段期間最難熬的,是我面對妥協時,開始會想「算了」。當算了一次、兩次後,很容易忘記當初自己在堅持什麼。這是我最難熬的時候,有些事情真的不能算了,舞蹈是我這輩子最堅持的事,怎麼能算了?
裡面有太多東西沒有辦法算了。我大概花了2個月時間在台灣整理,然後在2010年,決定「重回」國際舞台。

如果不是只留下我一個人,我根本不會知道自己能發揮多大的功能。

那一年,我40歲。一個人離開時,想著為什麼拼命了這麼多年,老天爺最後還是只留下自己一個人給我?
回到紐約後,我去找李安導演。我跟他說:「覺得自己年紀大了,真的不知道能做什麼?」他很快就問我:「妳最會做什麼?」我回他:「跳舞。」他接著說:「那就繼續跳啊。」接下來反而是我不斷問自己:「那要怎麼跳?用什麼方法跳?」被迫刺激自己去思考。


他後來再問我:「妳知道四十不惑嗎?」其實是點醒我,怎麼到現在還搞不清楚自己要做什麼?妳不知道自己最會什麼嗎?


在挫敗當下,其實我非常恐懼,很怕這樣什麼都沒有的「資深」舞者,無法被人接受。幸好,過去一場一場表演累積起的信用,幫助了我。這樣硬闖了2年,我發現,這段經驗,其實是老天爺給我舞蹈之外最大的禮物。如果不是只留下我一個人,我根本不會知道自己能發揮多大的功能。


原本以為我只會跳舞,但後來發現若不是這些都停了,不會有後來我跟阿喀朗(Akram Khan,英國編舞家),以及這麼多舞蹈團的首席舞者一起合作,或是代表英國的劇院演出(編按:2012年,在英國舞蹈劇院塞德勒斯.威爾斯,與北京國家大劇院跨國共同製作的《穿越──三個女人的舞蹈》中,許芳宜代表英國劇院,和中國芭蕾舞者譚元元等知名舞者同台)。


如果不是這樣的挫敗,我根本想像不到往後有那麼多可能。一定要到了那種狀況,才會把潛能都逼出來。


當有家可回、有路可退時,總覺得做很多事都不好意思;當沒路可退時,反正就是「問」。我問了很多舞團或舞者:「你們有沒有要找人?」、「我想邀你一起合作,你願不願意?」以前很怕丟臉,怕被拒絕,但那時是問了才有機會,不問機會就是零。我萬萬沒想到的是,我問了以後,大家的反應竟然是:「妳說真的嗎?當然沒問題。」


這段經驗的背後,也讓我對年紀有更多體悟。因為同時要開始面對身體與體能的衰退,這樣的感覺,倒也不是來自面對後起之秀,而是自己。


我開始思考,如果沒有20歲青春的肉體、精力時,那在台上還有什麼?年輕與資深表演者的差異在哪裡?事實上,站在台上的台風、魅力、成熟度都不一樣,不只是表演者,任何工作者,20歲變成40歲,難道就只看到老嗎?只看到所有的不足嗎?有沒有看到加分與美麗的地方?這其實是很值得品嘗與享受的過程,之所以讓人害怕,只是因為不夠了解它。


雖然我身體最佳狀態的時間變短了,一個動作可能要在一天中分3次做,一次只能集中2、3個小時,做完就必須徹底休息。但透過非常有效率地使用身體,還是能達到以前從早上10點練習到晚上6點的成效。我覺得這沒有不好,因為有經驗,不會做很多白工或傻事,然後更知道怎麼準備自己的身體。


以前老覺得要等著別人來開發我,創造一個舞台讓我上去,卻從來沒想過自己開發與經營自己。


過去,我覺得跳舞就是跳舞,從沒想過要創作。但經過這一切後,我不僅開始創作,後來甚至覺得,創作不只是在舞台上,還包括生活上的創意。例如我這幾年在台灣做了很多舞蹈教育計劃,背包一背,任何地方都能去推動,因為我會問自己,為什麼不行?


只要有雙手雙腳,也還有力氣,就可以去做了。以前老覺得要等著別人來開發我,創造一個舞台讓我上去,卻從來沒想過自己開發與經營自己。最值得、永遠不會失敗的,就是經營自己。


40歲之後,我還有夢想,只是夢想會愈來愈實際。自己也很開心還會相信夢想,而且已經完成過。16歲時,我夢想當職業舞者,到30歲時完成。現在除了夢想之外,我更追求的是理想,想透過舞蹈去完成更多事。而有理想的前提,是要有能力把自己照顧好,否則連本事與本錢都沒有,憑什麼談理想?


這段40歲前跌了一大跤的經驗,對我是個the gift of years(歲月的禮物)。如果可以把一年一年累積下來的人生經驗,都當成禮物的話,現在一定很豐厚。很多人認為年紀大是一種失去,我常被問最想回到哪個年紀,每次我都說,你沒辦法想像,當我面對40歲的時候有多興奮。因為我太享受這一路跌跌撞撞累積至今的美好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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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沒力史翠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