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都有習慣的工作方式,有些人直接投入劇本的工作,因為他們覺得如果多想,就會失去直接的動力。我喜歡的工作是編造人物背景,我會幫每個角色寫小傳,大約10-12頁,但最初的時候只打大略的大綱,就是寫下A如何如何?B如何如何?然後在慢慢充實他們,然後或許會想,是不是有必要加上C呢?為什麼不從這裡轉到那裡呢?

如果你一開始就把一整場寫完,或許以後你會對自己說「天啊!我根本不需要這40頁」這會白白浪費了很多創造力。(喬治西頓George Seato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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